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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力学博士生补助金和奖学金计划
1.
为了鼓励攻读工程力学博士学位,特制定博士生奖学金和补助金条例;
2.
本条例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;
3.
每位力学专业博士生最多可享受4年补助和奖学金,其中学校部分补助为3年,学科和导师补助为4年;
4.
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基本补助每月至少1000元,其中除学校每月补助590元外,导师每月的补助至少300元;导师每月提供的补助超过200元部分,力学学科将按
1:1 配套超过部分(配套额最高200元);导师不能提供博士研究生每月至少300元补助的停招博士研究生;
5.
设立徐芝纶力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计划,目标是使优秀博士生的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800元,详细政策见下文第6条;
6.
每年度发表1篇(以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,以河海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,下同)SCI期刊论文的博士生,力学学科奖励该博士生科研费8000元;两篇及两篇以上SCI期刊(影响因子0.4以上)论文的博士生奖励科研费15000元;4篇及4篇以上SCI期刊(影响因子0.4以上)论文的博士生奖励科研费24000元;
7.
工程力学系硕士生和本科生发表SCI论文享受第6条规定的奖学金政策;
8.
博士生及其导师将同时享受河海大学有关论文发表的优厚奖励,
根据期刊水准,给予每篇0.4-1.2万元科研奖励(Nature/Science论文有额外奖励)。
9.
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工程力学系研究生工作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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